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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对急诊工作十分重视。卫生部于1980年10月30日和1984年6月11日先后下达了(80)卫医字34号“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84)卫医字第36号"关于发布《医院急诊科(室)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与此同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同卫生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商业部、中国民航局、国家旅游局、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地质矿产部于1987年2月20日和6月5日先后发了红总字(1987)第2号和第13号文“关于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的通知”。通知要求上述各系统所有群众,都应接受以心肺复苏,四项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为主要内容的训练。
徐桂英,周守贵,赵志泉. 急救医士培训和急诊医学教学建设的几点意见[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 18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