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预嘱,缓和死亡的恐惧
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科,北京 100700
生前预嘱,可能对许多人都陌生,对我也是如此。它的定义是:人们事先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服务的指示文件。简单地说,就是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以自己希望的方式对待自己的一种说明。人生的完整体现在有始有终,而人生完整的难点在临终这一刻。面对死亡,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拒绝和恐惧。医生的拒绝在于死亡是对医学技术的否认。家属的拒绝是怕背负“不道德”的罪名。所以在一场临终死亡大战中,过度医疗,无意义抢救,患者痛苦不堪就成了主旋律。也就有了巴金那句话:我是为你们而活。
因此,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医务界倡议让患者在意识清醒的时候,交代自己所期望的医疗措施,签订生前预嘱。我国在2000年后也开始推行生前预嘱,2013年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建立,并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我的五个愿望”:(1)我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2)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3)我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我;(4)我想让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5)我希望谁帮助我。不难看出,这五个愿望不再纠结于医生对技术的一味追求,也不让家属承受更多来自道德方面的压力。它给了患者的更大自主权,我的生命我做主。使得患者不仅能在事先对自己履行最后的责任,更能在病重和临终时得到善良的对待;不仅能按照自己的愿望缓解身体的痛苦,更能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安慰;患者在生命的尽头不再是孤苦伶仃,而是感受到了来自医者和家属的爱与关怀;不再是被人任意决定的对象,而是在个人意愿的选择上得到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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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 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