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20, Vol. 29 Issue (2): 181-182   DOI: 10.3760/cma.j.issn.1671-0282.2020.02.0010
德国体外心肺复苏共识
应岚 , 张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医学科 浙江大学急救医学研究所,杭州 310009

体外心肺复苏(Extracorporeal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eCPR)是一种针对可逆性病因导致的顽固性心脏骤停患者的抢救措施,可以将生存率提高至30%。德国重症医学和急诊医学学会(DGⅡN)、德国心脏学会(DGK)、德国胸/心和血管外科学会(DGTHG)、德国心脏技术学会(DGfK)、德国神经重症和急诊医学学会(DGNI)、德国麻醉和重症监护学会(DGAI)、德国重症监护和急诊医学多学科协会(DIVI,包括神经医学学组、急诊医学学组、伦理学组)、德国复苏学会(GRC)共同制定了关于eCPR的共识。

1 eCPR的组织要求和建议

(1)eCPR团队需要全年24 h待命,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集合。

(2)理想情况下,多学科的eCPR团队应该包括一名具有急诊或重症医学资质的医师,以及ECLS(extracorporeal life support system,体外生命支持系统)置管团队。ECLS置管团队应包括心内科、心脏外科和麻醉三个专业中至少两个专业的人员,1名循环灌注师,或者在没有循环灌注部门的医院中有一名接受了专门ECLS培训的专业人员。参与ECLS置管和管理的助理和(或)护士是经过培训的护理专业人员,最好是额外接受过急诊和重症护理培训、并且具备ECLS患者治疗的丰富经验。有关更多的信息,可参考相应的欧洲指南。

(3)理想情况下,eCPR应该在设有ICU的医院开展,具有多年ECLS患者管理的经验,并有进一步治疗的技术(例如,植入心室支持系统或心脏移植)。

(4)在德国,便携式ECLS/ECMO(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体外膜肺氧合)系统并没有完全普及。因此,患者应收住到有心导管室和ECLS全年24 h待命的医院。如果使用移动式体外生命支持系统,例如大面积肺栓塞患者的心肺复苏,可参考ECLS的院间转运建议。

(5)应电话联系ECLS团队的负责医生,基于核查表完成适应证的筛查。理想情况下,应在低灌流(心肺复苏)开始的前15 min内完成筛查,包括年龄、可能的合并症、初始心律、无灌流时间和自主循环恢复(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ROSC)状态。

(6)必须执行有效的操作指南,能够明确结构化的交接和干预地点,以改进和保持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

(7)在结构化交接(包括团队time-out)后,应在机械心肺复苏下进行一般临床检查和立即有重点的超声/超声心动图评估,以排除或发现任何可逆的病因,例如气胸、提示肺栓塞的右心室负荷增加征象、心包填塞、左心室功能不全和低血容量。

(8)ECLS小组在权衡适应证和禁忌证的利弊之后,最后决定是否进行ECLS。在做出决定之前,应按照指南进行持续的复苏。

(9)应建立动脉通道,以便在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以及检测预后相关的实验室指标(如血清乳酸、pH值)。理想情况下,患者到达医院后应立即进行股动脉置管,除了动脉血气分析、有创血压监测之外,还可以用于ECLS的动脉置管。

(10)要有一个单独的重症监护或创伤团队,包括一名有复苏患者管理经验的医师(如果可能的话,超过1年)和若干护理人员,在ECLS置入期间在场,负责血流动力学和呼吸的监测与支持。

(11)根据各地的具体条件,应遵循“心脏骤停—启动eCPR”间期60 min、“入院—ECLS置入”少于30 min的要求。

(12)理想情况下,应该在心导管室通过放射透视引导(如有必要,借助血管超声)经股动脉(15~19 Fr)和股静脉(19~23 Fr)放置ECLS管路,或在急诊室/创伤单元通过超声引导下完成置管。

(13)在ECLS置管后,应在超声引导下插入远端导管进行顺行性下肢灌注。如果置管不成功,并且临床或其他监测提示下肢严重低灌注(例如小腿的近红外光谱监测),应进行开放式手术置管。早期必须通过适当的方法(如血管超声或CT血管造影),评估远端灌注导管的正确位置和功能。

(14)根据ECLS置管后的临床情况,应该积极地进行全身CT扫描,以确定未被发现的心脏骤停病因(尤其是中枢系统)、心肺复苏的继发性损伤和ECLS置管的并发症。

(15)根据指南进行相应的目标性体温管理(32~36℃持续24 h),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凝血功能状态和出血并发症。

(16)如果没有动脉搏动性或者左室只有微弱的收缩力,可以考虑额外置入左心室微型轴流泵(如Impella®),通过排空左心室以降低其负荷。

(17)对eCPR患者的预后进行判断仍然较为困难。在至今缺乏科学证据的情况下,由重症监护和ECLS团队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应该终止eCPR尤其困难。这样的决定需要综合考虑医学和伦理方面的因素,因为针对每位患者的决定都是个体化的。当前的复苏指南通常建议不应在ROSC后的72 h内进行神经预后评估和治疗决定。

(18)应该以标准化作业流程(standardized operating procedure,SOP)的形式制定eCPR的流程图,并定期进行评估(图 1)。

图 1 eCPR的流程图
2 质量要求

实施eCPR除了技术之外,还需要考虑社会、经济和医疗伦理的因素。

(1)针对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救治,请参考德国“心脏骤停中心”的质量指标和结构要求。

(2)实施eCPR需要大量的资源,并且要求团队的所有成员之间有非常好的沟通与合作。由于实施eCPR过程中提前联系、以快速决策的形式评估是否启动eCPR、以及快速转运患者的重要性,所以与当地紧急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建立结构性的合作尤为重要。

(3)在合格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多学科的以团队为中心的eCPR训练有助于保证质量。

(4)在定期的会议上,应该对质量指标/特征(如优化eCPR的SOP)、当前研究结果和案例报告进行报告和讨论。鼓励参与国内和国际的多中心研究。

(5)由于eCPR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团队管理缺乏、以及在特定紧急情况下团队成员之间的误解,eCPR容易发生许多非期望的事件和并发症,要求所有成员都应该接受适当质量的培训和指导。因此,要有明确的规则来分配各个角色的责任,包括医疗和后勤问题,并定期接受培训。

(6)为保证合适的质量,要求开展ECMO/ECLS项目的医院每年至少完成30例ECLS/ECMO(择期,及心肺复苏时)。

(7)为保持质量与当前的建议及研究结果一致,目标是每5年对本共识进行更新。

不应单纯依赖于“一个”适应证或“一个”禁忌证而作出是否eCPR的决定,目前谨慎地避免使用关于绝对或相对适应证、禁忌证的术语。eCPR的可能决策标准见表 1

表 1 关于eCPR的可能决策标准
支持标准 反对标准
①目击的心脏骤停 ①年龄 > 75岁并且虚弱
②考虑可能是心脏原因,尤其是初始为可除颤心律 ②无目击者的心脏骤停
③无灌流时间≤5 min ③无灌流时间≥10 min
④低灌流时间≤60 min ④存在严重不可逆脑损伤或预期神经预后差的临床征象
⑤持续高质量心肺复苏(非专业人员的有效复苏) ⑤不充分的心肺复苏措施(比如无复苏,业余人员不可靠或间断的复苏)
⑥存在心脏骤停的可逆性因素(4 H’s和HITS),包括低氧血症、低血容量、低钾和高钾血症(代谢紊乱)、意外性低体温、心包填塞,中毒,血栓栓塞(心肌梗死,肺栓塞)和张力性气胸 ⑥合并预期寿命降低的疾病(例如姑息治疗的肿瘤患者,心力衰竭和COPD的终末期,痴呆晚期)
⑦心脏停搏者CPR > 20 min(除外以下情况:意外性低体温,中毒,溺水和可疑的肺栓塞);持续性室颤/室速CPR > 120 min
⑧血pH<6.8和血乳酸 > 20 mmol/L
⑨患者拒绝(预先嘱托,有关于高级救护意愿的急救单)
⑩存在全量抗凝的禁忌证(例如活动性出血、严重创伤或CPR后出现血胸)

无灌流时间为心脏骤停到开始复苏的时间,低灌流时间为开始复苏到自主循环恢复或eCPR开始的时间。COPD,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PR,心肺复苏。BGA,血气分析;CPR,心肺复苏;CT,计算机断层扫描;ECMO,体外膜肺氧合;ECLS,体外生命支持系统;eCPR,体外心肺复苏术;FEEL,生命支持中有重点的心超评估;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TRO-CT,三联CT血管造影,以同时排除或诊断冠心病、急性肺动脉栓塞和急性动脉性疾病;VA,静脉动脉;X-blood,交叉配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