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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价抗菌药先审批 内蒙古力推抗菌药使用规范
发布日期:2005-08-29
今后,凡涉及滥用抗菌药物,不仅医院的各种评审受到影响,医生职称的评聘和评优也将受到限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日前制定出台了《医疗机构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该《规定》要求,医生制订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的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要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达到预期的目的。对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严重及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实行审批制。   《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作为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医疗质量管委会内设立“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指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临床合理应用抗菌素细则,定期开展门诊和住院病人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评价工作,定期公布常见病源菌耐药情况,提出用药方案,同时进行相关知识的宣教。   《规定》强调,今后,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情况,将作为医院等级评审、百佳医院和百姓放心医院等评定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医师年度考核指标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个人晋升、职称评聘和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