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家三级医院急救药抽查合格
文章来源: 新华网陕西频道 发布日期:2005-02-05
针对春节期间气候寒冷、急诊病人较多的特点,近日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我市三级以上医院的急救药品质量安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检查。结果显示,医院药房管理普遍比较规范,药品的采购、养护和调配使用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据了解,市药监局执法人员一周来对担负我市主要急救任务的市急救中心、市中心医院、长安医院、市一院、市儿童医院、市红会医院等20家三级医院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我市三级医院药房管理水平较两年前有了较大的提高,各医院能够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杜绝了不合规定药品进入医院;能够采取必要的储藏、防潮、防虫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变质、污染及过期失效药品进入临床;特别是各医院急诊室对急救药品均能做到定期核查,用后及时补充,保证了临床用药安全可靠。